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首先有两条信息需要主动向大家通报。
 【高峰】:一、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情况。
今年以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前三季度,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7859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96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967.2亿美元,同比增长29.7%;沿线国家在华实际投资42.4亿美元,新设立企业2893家,同比增长34.4%。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在沿线24个国家推进建设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入区企业达到3412家,上缴东道国税费累计22.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0.9万余个就业岗位。

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正在加快实施,中老铁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已经开工,肯尼亚蒙内铁路正式开始运营,中俄、中哈、中缅等油气管道项目的建设或运营有序开展。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与格鲁吉亚签署自贸协定,与欧亚经济联盟实质性结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与马尔代夫结束自贸协定谈判,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已开始实施,与巴基斯坦、新加坡等国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加快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正在积极开展,自贸水平和标准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经贸成果,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沟通和对接,积极促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共同营造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环境,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让实实在在的成果惠及沿线国家和民众。

二、关于复制推广首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经验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起,济南等12个地区开展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6月,我们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经过各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不断提炼,最后确定了“重资本轻资产”招商模式、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特殊功能区协同开放机制、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区域统筹规划发展等24项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以“重资本轻资产”招商模式为例,就是通过设立产业引导资金,与金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实现“重资本运营”;通过为入驻企业配套建设标准厂房、职工宿舍等,减轻企业非生产性投入,缩短外来投资的项目建设周期,达到“轻资产招商”。再比如,“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是指对罐头、蔬菜、水产品、加工食品等具体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督促企业制定自检自控技术指南,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过程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抽检。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地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有关经验在全国推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以上就是我要向大家通报的信息,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习主席11月中旬将会出访越南、老挝,请发言人介绍一下中国和这两个国家双边经贸发展关系的现状和前景。谢谢。
 【高峰】:中国和越南、老挝是友好近邻,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的亲自关心和推动下,中国和越南、老挝的经贸合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和亮点。

中国和越南经贸合作更加深入。一是两国贸易较快增长,特别是中方从越南进口快速增加。根据中方的统计,2017年1-9月双边贸易额达到823.2亿美元,同比增长20.5%,全年有望实现1000亿美元的目标。中国是越南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越南也成为中国大米、木薯、热带果蔬等多种商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二是中方企业在越南的投资大幅增长。截至目前,我们对越南各类投资累计达到约150亿美元。根据中方的统计,其中2016年新增投资约12.8亿美元,增长130%,两国投资合作进入了快车道。

三是推进一批双方关注的重点合作事项。双方修订了《边贸协定》、《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推进了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

中国和老挝经贸合作的互补性比较强,双边贸易快速增长。根据中方的统计,今年1-9月,中国和老挝双边贸易额达到21亿美元,同比增长25.1%。中国目前是老挝第二大贸易伙伴,近年来,大批中资企业赴老挝投资兴业,主要涉及矿产、电力、农业等领域。截至今年9月,我国对老挝投资累计约63.1亿美元,老挝成为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第三大投资目的地。根据老方的统计,中国是老挝最大的外资来源地,占老挝吸引外资总额的25.2%。

未来,中方将继续秉持“亲、诚、惠、容”的理念,加强我们和两国的发展规划的对接,积极扩大双边贸易,鼓励开展双向投资,加快推进跨境和边境的经济合作区建设,将双边经济技术合作向民生领域倾斜,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加深双方利益的融合,促进互利共赢,打造利益和命运共同体。谢谢。
 【央视四套记者】:我们关注到商务部在网站公布了RCEP第20轮谈判中提到会议形成了提交领导人的评估草案,这是否意味着RCEP谈判取得了重大进展?今年年底结束谈判的可能性有多大?请发言人介绍具体情况。
 【高峰】:RCEP第20轮谈判刚刚结束,各方就谈判的进展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全面评估,形成了拟向领导人提交的草案。目前,谈判已经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在案文方面,各方已就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这两个章节达成了一致。在市场准入方面,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三大领域18个议题目前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各方已经通过了实现RCEP重要成果的关键因素,正就市场准入、规则、合作三大领域18个议题展开深入磋商。

中方将同谈判各方共同努力,加快谈判节奏,力争尽早结束谈判,以期早日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第一个问题,下周是双十一了,第四季度也是消费旺季,能否对第四季度的消费市场做一个预期?第二个问题,最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进口光伏电池以及组件对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了一个贸易救济的建议,禁止以限制相关产品进口,请问商务部怎么看,谢谢。
 【高峰】:关于第四季度消费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消费市场需求比较旺盛,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居民消费意愿较强,四季度消费市场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首先正如你所说,四季度是我们传统的消费旺季。从今年“十一”黄金周的消费情况看,8天长假,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日均销售额同比增长10.3%;国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1.9%和13.9%。可以预见,今年第四季度消费的增长势头会依然强劲。

其次,第四季度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也比较多。实体店采用灵活多样的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刚才你提到的“双11”等等,已经成为重要的电商年度促销时点,线上线下联动,体验式、个性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扩大消费的基础不断稳固,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我国消费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

关于第二个问题,光伏的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其四位委员准备提交针对进口光伏产品实施全球保障措施的具体建议。根据美方的相关程序,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将于12月6日举行相关听证会,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评论意见。作为该案的利益攸关方,自美方今年5月启动光伏的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以来,中方一直质疑美方发起调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密切关注有关进展。

截至目前,美方已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对中国的光伏产品采取了两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今年1-8月,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仅仅实现了1.15亿美元,同比下降了91%。

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各经济体都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正能量。我们希望美方针对这起全球的保障措施案件,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作出决定。谢谢。
 【中国日报社记者】:两个问题。第一,关于促进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广的计划和时间表是怎样的?第二,目前中国外国投资法的进展如何?还需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谢谢。
 【高峰】:关于你提到的第一个问题,负面清单的问题。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体制的改革,我们在11个自贸试验区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外国投资者能够准确、清晰、便捷地了解投资需要满足的条件。外资企业设立的时间由过去的一个月缩短到现在的三天。

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经过了三次修改,限制措施由第一版的190项缩减到现在的95项,其中不少风险可控的试点经验都已经在全国推广,比如经营类电子商务、实用油脂加工、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摩托车制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等均已经放开,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已经大幅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也是我们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在全国推行自贸试验区试行过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规范性。
关于第二个问题,《外国投资法》的问题。目前商务部已经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相关建议的《外国投资法》的送审稿上报,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审议的相关工作。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出台《外国投资法》,作为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改革我国外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更加稳定、透明、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谢谢。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中韩前两天同意推动各个领域交流合作早日回到正常发展轨道,请问商务部会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中韩经贸合作重回正轨?谢谢。
 【高峰】:中韩两国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经济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巨大。一直以来,中方高度重视并对双边经贸合作始终持积极和开放的态度。根据中方的统计,今年1-9月,中韩贸易额达到了2022亿美元,同比增长11.4%。今年1月,双方根据中韩自贸协定启动了第三轮降税,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大环境之下,中韩自贸协定的稳步实施,对加强双边经贸往来,促进两国经济的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正如我们一直强调的,中韩经贸合作与交流是需要民意基础的,我们希望韩方言行一致,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为中韩经贸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谢谢。
 【国际商报记者】:近日,全国人大正在对《电子商务法》进行三审,请问发言人,该法是否有望在近期出台?以及它将对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产生哪些影响?对于该法案中的一些亮点,商务部有何解读?谢谢。
 【高峰】:我们知道,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对《电子商务法》进行二读。二读期间,还会听取常委和列席代表的意见,对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看来,《电子商务法》将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电子商务的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的争议解决、电子商务的促进等等。该法的出台,为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将提供制度性的保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的相关立法进程,努力推动《电子商务法》早日出台。谢谢。

由于时间关系,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广东、福建、上海、浙江等地纷纷表态,要建设自由贸易港。请问商务部如何看待各地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积极性?另外,此前一些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提出一些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目标,这个自由贸易港和之前的自由贸易港区有哪些区别?谢谢。
 【高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要求我们对标更高的标准,推动更新的试点,实现更大的开放。目前,国际上的自由贸易港普遍是设在一国或者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等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是免征关税的,它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刚才你提到的各地的积极性,我想这更进一步说明,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中国会以更加开放的心态,迎接全球化和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上,而且只会越开越大。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谢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